教育学院领导班子对工科楼实验实训室进行开学初检查

作者: 时间:2023-03-02 点击数:

为了保障新学期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2023年3月1日下午,教育学院领导班子韩维良书记、李晓华院长、赵慧莉副院长、张春海副院长及学院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一行,前往城北校区工科楼对学前教育实训室、教育技术实训室、心理学实验室等实验实训室的教学准备、消防安全等工作再次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学院领导强调,各实验实训室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检查预案、安全监督、检查程序、安全自查制度落实及实训室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对实验实训室内的各项设施、设备等进行定期检查,并按规定做好安全检查记录,保证实验室内部的各类设施、设备的安全。实验实训室负责人要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贯通到各个环节,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坚决做到“把风险防控挺在隐患前边、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环境,为新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坚实的保障。

青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