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2016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方案

作者: 时间:2016-05-15 点击数:

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毕业论文撰写及答辩工作的管理,切实提高研究生毕业论文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青海师范大学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暂行规定》及《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研究生毕业前相关工作的通知》等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制定教育学院2016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方案。
一、答辩准备及基本要求
1、硕士生在论文答辩前五天,将经修改完成的论文电子稿(定稿)统一交至学院,由学院统一进行打印。
2、硕士研究生在答辩前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参照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部[2016]11号文件执行),答辩必须有PPT。
3、答辩者应该着装整洁,答辩过程中应问题明确、思维清楚、语言简练准确,态度热情大方、彬彬有礼、文雅得体。
二、答辩安排
1、时间:2016年5月14日8:30-17:30(学术型)
2016年5月15日8:30-17:30(专业硕士)
2、答辩委员会组成
(1)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答辩
第一组  答辩主席:苏德
组员:何波  李晓华  武启云  郭辉  马丽君
秘书及工作人员: 张春海
地点: 教育学院学院会议室(文科楼702室)
第二组  答辩主席:余嘉元
组员:李美华  赵慧莉  祁乐瑛 才让措
秘书及工作人员: 马吉民
地点: 外语学院学院会议室(文科楼500室)
(2)全日制专业硕士(教育管理专业)研究生答辩
第一组  答辩主席:郝文武
组员:李晓华  赵慧莉  郭辉  祁乐瑛  王齐
秘书及工作人员: 张春海
地点: 教育学院学院会议室(文科楼702室)
第二组:答辩主席:刘旭东
组员: 李美华  武启云 冯建新  马丽君  才让措
秘书及工作人员: 马吉民
地点: 外语学院学院会议室(文科楼500室)
三、答辩程序
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必须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原则,做到实事求是。答辩参考程序如下:
1.介绍答辩委员会组成情况;
2.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会开始;
3.导师介绍研究生基本情况、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态度、各门课程学习成绩、教学实践(或科研实践)和社会实践情况、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
4.研究生汇报学位论文及其工作情况;
5.答辩委员会成员和与会人员质询;
6.休会15分钟左右,研究生准备答辩;
7.复会,进行答辩;
8.答辩委员会秘书宣读导师评语和论文评阅人评语;
9.休会5分钟左右,答辩委员会投票表决,并起草、讨论决议。

10.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决议并公布表决结果,宣布散会。


                                 青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

青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