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及3个配套实施细则(青人社厅发〔2015〕80号)、《2016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青海师范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的有关精神,为配合学校做好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我院特制定以下业务能力测试工作细则。
业务能力测试领导小组成员
教育学院院长;教育学院书记;教育学院副院长(教学);教育学教研室主任;学前教育教研室主任。
业务能力测试工作组成员
程芙蓉;张春海;韩生龙
三、业务能力测试原则与内容
1.业务能力测试工作以“公开、公平、竞争、择优”为原则,选拔品行端正、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的双师型教学人员。
2.业务能力测试内容。业务能力测试内容由自我介绍、教研科研情况介绍(请应聘人员试讲时携带证明科研能力的相关资料原件)、规定课程教学、答辩四部分组成,规定教学内容如下:(1)学前教育理论课教学;(2)学前教育学科教学(音乐、美术、舞蹈);(3)小教语文学科教学、小教数学学科教学。
四、测试时间
5月29日(周日)上午8:20—12:00为课程与教学论(音乐、美术、舞蹈)、下午14:00—18:00为学前教育学、小学教育(文)、小学教育(理)。
五、测试场地
南院逸夫楼202、204、206教室。
六、测试形式、程序及要求
1.教学测试形式分为:多媒体教学。
2.考生测试顺序由考生本人现场抽签决定。
3.测试要求
考生上午7:00准时到场,抽签确定测试顺序。
所有考生抽签后,在侯考室封闭备考,并上交一切通讯设备及电子仪器。
每位考生考前1小时至备考室抽取测试内容,在统一提供的电脑上进行备课准备。
每位考生现场考核时间总计30分钟。其中自我介绍3分钟,说课8分钟,微型授课15分钟。
测试所需教材由我院提供。
课程与教学论(音乐)除规定乐器由我院提供,考生本人也可自选一项技能展示(乐器自备)。课程与教学论(美术)考生除画板外请自带工具和材料。
考生测试成绩现场公布,并需考生签字确认。
七、有关要求
1.业务能力测试考官须对招聘各环节的公平公正负责,严格实行责任追求制。
2.测试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3.测试环节全程录像或录音。
八、其他
联系人:张春海
联系电话:13099749785 电子邮箱:zhangchh0971@163.com
青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