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院部分招生学科专业根据一志愿考生复试情况,将择优遴选调剂考生参加复试。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依据《青海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青海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学院各招生学科专业生源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接收调剂专业及缺额
接收调剂专业代码 |
缺额 |
教育学040100 |
19 |
心理学040200 |
11 |
学前教育(全日制)045118 |
7 |
学前教育(非全日制)045118 |
14 |
小学教育(全日制)045115 |
6 |
小学教育(非全日制)045115 |
16 |
心理健康教育045116 |
10 |
应用心理0454 |
13 |
二、调剂要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所申请调剂专业的国家B类地区复试分数线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学术型硕士调剂仅接收专业代码为0401**和0402**的考生,专业型硕士调剂只接收专业代码为0451**和0454的考生)。
4.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会充分考虑考生初试成绩,同时综合考核学生综合素质,综合能力、专业素养、外语能力,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时间的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5.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根据我校规定的调剂基本要求进行择优遴选。
6.同等条件下,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六级水平(提供六级成绩单)、获得校级以上各类奖励(提供获奖证书)、在公开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提供期刊原件和复印件),优先遴选。
7.我院接收调剂生的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
三、调剂程序
1.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入调剂系统,使用报名时生成的考生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并填写调剂到我院的志愿;未在网上填写调剂志愿的考生,不安排复试。我院一概不接受电话、电邮、纸质等方式的调剂意向。
2.我院调剂时间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学校规定时间进行。调剂志愿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3.调剂系统关闭后,我院各学科对申请调剂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位于第一档的申请调剂者是初选的主要群体;根据学科实际,若复试人数不足,可以划分第二档分数档,第二档在第一档最低分数的基础上,下降不超过 5 分,依此类推。
4.调剂复试通知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发送,考生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后,需在限定的时间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确认。
5.考生应根据学院发布消息及时进行调剂复试准备工作,积极做好相关设备准备和调试工作。因个人原因导致复试准备不足,无法进行复试情况,考生需自己承担相应后果。
四、复试方式、时间、地点
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时间:2025年4月15日
地点:青海师范大学城北校区东三楼
五、资格审核、复试、录取
(一)资格审核
复试前学院将严格采取“两识别”、“四比对”等措施,对考生的身份和报考资格(特别是专项计划和享受照顾政策的)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参加复试的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考试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学历证明材料:
(1)应届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最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获得最后学历学习期间成绩单复印件。
5.符合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供加分依据材料,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加分分值计入其初试总成绩(复试之前提交)。
6.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需提交档案所在地出具的在职证明。
7.考生需提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常用下载模块下载)。
8.考生需提供诚信复试承诺书(学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常用下载模块下载)。
(二)复试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科学性,科学评判考生综合素质。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素养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
1.外语水平。主要测试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采取口试方式,满分为100分。
2.专业素养和能力。按《青海师范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科目组织实施,采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
3.综合素质和能力。
根据我院专业培养实际采取面试方式。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考核内容含: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毕业论文综合考核。
(3)全面考核考生对教育学、心理学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教育学、心理学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
(4)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5)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6)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7)人文与科学素养。
(8)研究生培养需要的其它能力。
(三)复试合格标准和总评成绩
1.计算标准
(1)复试总评成绩的计算公式为:复试总评成绩=外语口语成绩×0.2+专业素养和能力面试成绩×0.3+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0.5。
(2)复试总评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者,即为复试合格,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复试总评成绩和初试成绩(标准化)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初试成绩总分标准化成绩(初试科目满分为500的专业,总成绩除以5得到标准化成绩;初试科目满分为300的专业,总成绩除以3得到标准化成绩)×0.6+复试总评成绩×0.4。
(四)录取
1.复试结束后,由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将拟录取名单连同复试记录表报至学校研究生院。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查,审查合格的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公示。公示结束后,研究生院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同时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经批准后,由学校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发放录取通知书。
2.复试期间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或报名考试中有舞弊行为(弄虚作假、替考、作弊等)的,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拟录取名单进行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咨询、监督方式
学院研招办电话:0971-6300139(请工作时间电话咨询)
学院研招办邮箱:qhsd2019@qhnu.edu.cn
七、未尽事宜参照《青海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青海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八、本方案由教育学院负责解释。